联通193影视广告代理合同

这份编号为LT03-14-P的影视广告拍摄制作代理协议,是北京电通广告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江西惠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针对联通193品牌推广项目,专门签署的联通193形象世界篇影视广告片拍摄制作合作协议,是专业品牌推广领域影视广告制作合作的规范范本。<br/><br/>作为面向全国联通品牌推广的正式合作文件,本协议清晰界定了甲乙双方的权责范围,对联通193形象世界篇影视广告片的全流程制作要求、交片时间、付款规则、版权归属与使用范围等核心内容都做出了明确约定,为整个项目的落地执行提供了清晰的合规依据。<br/><br/>根据协议约定,本次项目由乙方江西惠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全权负责联通193形象世界篇影视广告片的全流程制作,覆盖从前期市场与品牌资料收集、实地取景拍摄到后期剪辑调色、配音合成的全环节制作工作。考虑到联通193品牌在华南地区的推广需求,本次制作要求输出30秒、15秒两个适配不同投放渠道的版本,同时需要配备国语、粤语双版本旁白,方便品牌在不同方言区域的落地推广,这份专业化的定制要求也充分体现了联通品牌本地化运营的推广思路。协议明确要求所有制作完成的成片必须在2003年8月8日前交付甲方,保障后续广告排期投放能够顺利推进,不耽误品牌的整体推广节奏。<br/><br/>除此之外,协议还详细约定了项目的具体制作标准、甲方北京电通广告广州分公司需要提供的项目配合条件、分阶段付款流程以及影视广告片的版权归属与授权使用范围,所有条款清晰明确,既保障了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为联通193形象世界篇影视广告片的顺利拍摄制作提供了稳固的合作基础,是品牌广告拍摄制作领域规范代理合作的典型合同样本。对于广告行业从业者、品牌推广团队来说,这份联通193影视广告拍摄制作代理协议,也可以作为同类影视广告制作合作签约的参考范本,帮助相关方理清合作权责,规避项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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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 2026年04月05日
这份编号为LT03-14-P的影视广告拍摄制作代理协议,是北京电通广告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江西惠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针对联通193品牌推广项目,专门签署的联通193形象世界篇影视广告片拍摄制作合作协议,是专业品牌推广领域影视广告制作合作的规范范本。

作为面向全国联通品牌推广的正式合作文件,本协议清晰界定了甲乙双方的权责范围,对联通193形象世界篇影视广告片的全流程制作要求、交片时间、付款规则、版权归属与使用范围等核心内容都做出了明确约定,为整个项目的落地执行提供了清晰的合规依据。

根据协议约定,本次项目由乙方江西惠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全权负责联通193形象世界篇影视广告片的全流程制作,覆盖从前期市场与品牌资料收集、实地取景拍摄到后期剪辑调色、配音合成的全环节制作工作。考虑到联通193品牌在华南地区的推广需求,本次制作要求输出30秒、15秒两个适配不同投放渠道的版本,同时需要配备国语、粤语双版本旁白,方便品牌在不同方言区域的落地推广,这份专业化的定制要求也充分体现了联通品牌本地化运营的推广思路。协议明确要求所有制作完成的成片必须在2003年8月8日前交付甲方,保障后续广告排期投放能够顺利推进,不耽误品牌的整体推广节奏。

除此之外,协议还详细约定了项目的具体制作标准、甲方北京电通广告广州分公司需要提供的项目配合条件、分阶段付款流程以及影视广告片的版权归属与授权使用范围,所有条款清晰明确,既保障了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也为联通193形象世界篇影视广告片的顺利拍摄制作提供了稳固的合作基础,是品牌广告拍摄制作领域规范代理合作的典型合同样本。对于广告行业从业者、品牌推广团队来说,这份联通193影视广告拍摄制作代理协议,也可以作为同类影视广告制作合作签约的参考范本,帮助相关方理清合作权责,规避项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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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年04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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